青春是最容易过去的一段日子

kousenn 发表于 2010-11-07 17:20:21

给同事过生日,先去了法华镇路的小小花园,一如既往的甜香简直要熏死人,还好清一色的帅哥服务生中又多了几个新面孔。余兴未了,饭后接着奔赴幸福路的Dada Bar,老实说,这是我长成26岁以来,第一次去酒吧。同行的人群中60%是85后,所幸我还不是年纪最大的那一个。这是个小酒吧,我们去的早,还没有群魔乱舞的劲爆场面,小朋友在抱怨音乐一点都不high,我怎么觉得心脏都跟着共振了呢,真是年纪大了。我点了唯一听说过的血腥玛丽,只喝了一口,完全咸得难以下咽。结果比较偏爱芝华士,但独居女性岂敢过于造次。所以在一点点芝华士过后,陪伴我的是,西柚汁。
11点,正是夜生活缓缓拉开帷幕的时刻,在我的百般教育下,小朋友们一个一个的搭地铁回家了。我想他们下次一定不要带我玩了。其实在真心话大冒险的环节中,我还算是比较坦白的吧,这也是我第一次玩真心话大冒险,紧张得完全不在状态。伙伴们都比较体贴,总体上说中规中矩。看来我完全不是一个爱玩的人,瞎凑什么热闹呢。

今日小毛语录:小红杏敢出墙我就把杏树给砍了!哼,胖红杏,小坏胖%#¥?@*&¥@#

kousenn 发表于 2010-10-26 23:52:19

今天去外滩茂悦参加旁氏的真金溢采之夜,我还是第一次来茂悦呢。主持人请了外语频道的陈蕾,朱丹、赵子琪、左小青接连入场的时候闪光灯就啪啪的响。看来旁氏也就只能请得到这些人了。因为是旁氏那个又高端又有深度又有内涵的臻金盈采系列的新品发布,所以着装要求优雅“金”艳,朱丹的金色小礼服十分不幸的和礼仪小姐撞衫了,哈哈,然后又换装重新出场了一次,不能辜负出场费嘛。最后被送了一套臻金盈采新品,给我妈抗衰老用吧。
撞得七荤八素......

拗造型拗造型

换衣服了

我给赵子琪拍的,角度多好啊,距离她胳膊肘向右二十公分的地方,就是本人的大名

左小青一进来,我都挤不出去了

她的尴尬明亮得好像头顶的路灯

kousenn 发表于 2010-10-25 12:26:31

两个月没有得到大师的指点,我再次陷入了停滞不前的困惑期,看来加薪升职真的只是一时的兴奋剂而已,天长地久的展开一份事业,果然需要狂热的迷恋和终生热情。我该如何前行?我本来打算去读研,结果犹豫不决连报名都没赶上,我还想去学英语,可是我连日语都快全部还给老师了。我深深为自己感到忧虑,我没有一技之长,没有商业头脑,无论PR还是marketing都只是粗浅入门,这四年来,我唯一感到欣慰的是我养成了绝对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习惯,而且因为有85后的加入,我被成长为有思想的前辈,当然我本来也觉得自己是个有脑子的人。

以我现在的人生资历来回顾过去,仍然会为高中时不够奋发向上没有考进好的大学而悔恨,没错,它再也回不去了,所以我的事业必然因为没有考进好的大学而受到了长远深重的影响。但是,如果我的分数足够漂亮,而志愿又全部任我选择,我能选择什么——北大中文系?我就能因此一跃成为畅销书作家?北大国际关系?金铭就念的这个,毕业后还是进了煤矿文工团。再比如我研究生终于考进了外交学院,我能就此进入首都伟大的外交部?成为尼日利亚哥伦比亚毛里求斯之类的参赞甚或是大使?我和小毛同志估计也就此有缘无分了,除非他去找到关系直接进入总政总参,我们两个又红又专的资深党员在首都温暖的红日照耀下做一对相敬如宾不相睹的恩爱夫妻,未来一片美好的白日梦,大白日梦。

结果我在一个普通的二本学校读了四年八竿子打不着的日语,我在日本公司只待了五个月,我双脚踏入了新媒体行业,这次转行对我来说还算是相当靠谱的,呼呼呼,但是真的谈不上热爱,以我这个年纪,应该很了然的说:工作不就是这样啦。小草同学一边做着家庭主妇一边劝导我:以你这个年纪,在上海拿这样的薪水是很不错了,想太多干嘛。他们都说,你生了孩子就不会想这么多了。Okokok,所以我不打算生孩子了,我不能把大把的时间和一颗火热的心全部放在孩子身上,因此忙碌到没有时间去思考我的个性、理想、家庭和事业的平衡,虽然我现在也是一边懒散的躺在床上看弱智的泰剧机械的把薯片塞到嘴巴里,一边心虚胆寒明天穿什么衣服上班在业务能力和个人才华都没有得到提升的情况下,我到底躺在床上睡什么大头觉啊?可是我又爬不起来。我恨懒惰的我。

况且,在没有足够的收入、显赫的社会地位和实用的人脉关系之前,我不会让我的孩子拥有一个如此没有自信的妈妈。社会迫使我愈发龌龊,甚至让我隐隐的觉得,我在为培养一个官二代而努力。好吧,其实我真的只是这么想一想而已,想一想而已。在义乌驻地的茵茵草坪上有一句醒目的标语:扣错第一颗扣子将一错到底,挡住第一次诱惑将一路顺风。这将是一场严峻的持久战。

我真心希望在我漫长的人生中,学业的不如意和工作的迷茫期都只是那其中的一部分,因为大家都说那只是人生的一部分,不能由它断定幸福感。但因为我还没有活到那么久,所以我没办法权衡家庭和事业在我的twenties各占几分比重。而且显然是因为我家庭幸福,小毛总安慰我说:虽然你比不上对面的女孩好看,但你老公总比她身边的男人更帅。所以我才那么的焦虑我的事业。肯定是因为这个,除了恒久的事业和肚子上的一圈赘肉,我么得其他好焦虑了。

从一个男人的很多习惯中,都可以看出他前女友的喜好。

kousenn 发表于 2010-10-12 12:25:02

一定是我太孤单了,坐在地板上理东西直到凌晨四点。理到大学时候的相册和信件,竟然很无耻的把小毛和WL的照片比在一起看谁更帅一些,真是太不要脸了。

不过由此可以确定,我喜欢的男人都是这种型的。我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男朋友,都是一米八二,不要太瘦弱,又不是肌肉男,胸膛和手臂都有力,这样就会很好抱,腹肌清晰,腿长,穿衬衣和长裤才好看。Pong哥也是这种类型,我简直迷恋得要死。我真是越来越衬衣控了。脸也要看起来顺眼,这样才能与他朝夕相处,吃饭时不至于吐出来。而且和小毛结婚以后,越来越感觉到男人临近三十日益散发的成熟魅力,因为有家庭和工作的滋养,男人的优质得到更好的培育。我果真需要有控制欲的男人,和我在一起的时候,WL太在意我的意见,以至于显得唯唯诺诺。小毛是有权威的,大男子主义,他喜欢做家长,大事小事都不用我做主,而且,他更好玩。

那些信被我塞到柜子的最深处,六年来,他的那几十封信我再也没有拆开过,我清清楚楚记得那些整洁规矩的字迹,并不是我喜欢的风格,还有那些深情的句子,也不是我的style,所以我一直以为我并没有那么在意他,可是当他离开之后,我才知道多么珍贵,我憎恨那些信,我再也不敢打开来看了。我理出一张卡片,它被夹在南京财经大学的信封里,我以为是seven的,结果却是他的,我终于不可避免的重温了他的话,我很难过的坐在地上,希望在他的思路里,我仍是一个值得爱护的人。我最终给他留下了什么记忆呢?我给他的信很少,好像也没有送过礼物,我凭什么以为他还会珍之重之的把我好好的放在某一个地方呢?

而且我和他在一起,是因为很讨厌班里的一个女生,简直讨厌极了。但他和她关系不错,好像快要到了互认兄妹的程度。当时我和他关系也很好,但男生永远不会明白女生之间的微妙心理吧。为了得到驱使这个男生远离那个女生的控制权,所以我们走得更加近起来。那是一种恋爱的错觉,爱情永远是在患得患失的时候最美好,因为永远没有开始,所以也永远不会消逝。可是又有谁舍得不去开始呢?虽然从一开始,我便知道我必然不会和他永远在一起,他必然也不会真正理解我,不会理解我的梦想和逻辑。他曾经很寂寞的说:我希望你变成弱智,不会胡思乱想,这样我便可以推着你,一直照顾你。

他后来的女朋友说:我的他还是没变(真不习惯这样说话,即使是引用别人的句子),还是会给我买好多鱼,买棒棒糖,买鸡翅。

这些东西也是我爱吃的,他还记得我爱吃什么吗?我都不记得我那时候爱吃什么了。从一个男人的很多习惯上,就能看出他前女友的很多喜好。我也希望在他的心上,永远留着我的印记。但这也许与爱情再无瓜葛了。

可是哪个女人,不希望前男友永远怀念她呢?女人总希望那个男人即使离开了她,心里却还一直惦记着她,而且要用很久很久的时间才可以爱上别人,但却一辈子也无法真正忘记她。最好是,他还会终生拒绝其他女人,一直等待她。

不过,已经没有这种男人了吧。

小毛一看到水晶之恋就会想到章杉姐姐,那时候章杉姐姐总给他买果冻吃。章杉姐姐还给小毛织过一条围巾,买过一条围巾,小毛已经不记得了,他以为被我扔掉了。我把它们叠得很好的放在柜子里,每年拿出来洗晒一次。不过如果我家东西越来越多以后,说不定哪一年理东西的时候我就会把它们扔掉。我什么也不会,我让我妈给小毛织了一件毛衣,绝对性的压倒了那两条围巾的存在意义。

还理出一张国标办的卡片,这是他给我的唯一一张卡片,和一封乱七八糟的信,写着《My OH My》和《明天会更好》的歌词,他说:希望我的祝福是提前的,却是持久的。还说:总之感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

那也足够了。

感谢伟大的百度快照

kousenn 发表于 2010-10-11 21:39:25

自从在我那很有福相的耳朵上钻了三个洞之后,我的运气更加的好了。接着收到一天中有史以来最多的礼物,其中小毛哥送我一块芙蓉晶,据说有助于增进人际关系,通俗点说就是有好人缘甚至桃花运。脑子也突然开窍了,连环找到了丢失的22篇日志,还有三篇是怎么都找不到,不过已经相当欣慰了。真是多亏了伟大的百度快照。